今年2月13日在京東訂索尼ST27i 手機,2-15送貨到家。打開手機軟件“塔讀文學”,居然自動有登錄名出現,發現有去年7月30日的閱讀瀏覽記錄上。既然新機為什么里面會有去年的瀏覽記錄?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把二手機、樣機或返修機進行新機銷售,是屬于欺詐行為,應給予消費者商品“退一賠一”! 2-17投訴到京東商城4006065500,要求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與處理意見!以維護消費者的合法的正當權利!到今天京東商城總共回電4次,都沒有解釋清楚,把問題推到供應商及索尼公司頭上,真的可笑,東西在京東購買的,售后轉彎要我找供應商及索尼公司處理。按消法規定:誰經銷誰負責,做為消費者只有找京東商城處理. 3-14再次主動致電京東要答復,京東就轉發一份郵件,上面寫出我的手機:生產日期2012-8-3,出廠日期2012-8-4,沒有任何說明為什么會有去年的瀏覽記錄,也沒有索尼公章文件,就稱處理完了。消費者不接受此處理,要求經理回電,售后人員稱要經理回電就要等待到周一,3-15周五回電不行,因為經理只有周一上班。天啊,這是什么售后啊,國家主席也沒有這樣的待遇,一周只上班一天。 3-15本人致電索尼4008100000熱線咨詢,如何查看手機的生產時間及出廠時間,索尼客服回復:手機只會標明是在某年/某周生產,不會有具體的幾月幾號。索尼ST27i 手機內也沒有看到過有裝“塔讀文學”這個軟件。由此可見京東售后完全是在忽悠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