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京東購買的魅族MX2于3月10日收到,當天發現手機wifi有問題申請換貨,并于3月11日寄回,3月13日京東售后回復短信同意換貨。當時購買手機時是現貨才在京東購買的,但是換貨的時候成了預定,到現在還在預定狀態,給我生活和工作帶來很大不便。另外,由于我自購的手機貼膜已經使用在出現質量問題的手機上,要求他們賠償,并希望他們能夠用中通盡快給我寄回手機。但是,京東一直不能就我提出的要求給予答復,3月14日時說15日給我答復,到今天又說明天給答復,如此推脫給我精神上也帶來一定傷害。希望京東給予一定賠償,就之前服務給出解釋并改善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