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3月18日在保定東瀾弘毅別克4S店購買了一輛GL6,2018年10月14日下午被追尾,送到4S店更換受損件維修; 2、至今已經(jīng)兩個多月了,4S店說在廠家訂購的配件沒到貨,廠家因4S店的投訴取消了系統(tǒng)訂單,致使沒有配件供應(yīng); 3、自2018年11月底至今,我四次通過4008202020聯(lián)系廠家,至今沒得到任何回復(fù),也沒有任何解決辦法; 4、車輛在4S店停放超過兩個月,一是車輛會有一些自然損耗,比如蓄電池等;二是影響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通行,并由此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5、為此我要求退貨,并賠償我的經(jīng)濟損失;廠家與4S店到底是誰的責(zé)任,希望中國質(zhì)量萬里行投訴辦公室給消費者一個答復(fù),敦促責(zé)任方聲明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