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1年5,6月份時間提車,當時買的時候就有注意到車胎是景湖的,當時的爆胎事件也已經發生,于是便詢問銷售顧問,銷售顧問當時的態度很明確, 我車子上用的景湖輪胎跟發生問題的輪胎不是一個批次的,今年3月,停車的時候發現車子右前輪鼓包,車子買來一年沒到,甚至連首保也沒有做過,怎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打電話給4S還有廠家,態度都是一樣的,輪胎是易損件,時間在5千公里或者6個月,可以去4S檢測,但是這個輪胎基本是跟道路行駛有關系,我們的景湖是沒有問題的。 對于4S跟廠家一套一套的說辭,我非常無奈,沒錯,輪胎是易損件,但是當初買的時候你們就說了,這個是沒有問題的,現在輪胎有問題了,全部都是車主的問題,難道我買車只能找好路開? 這話說出去,你們自己都不怕笑掉大牙。景湖的生產商是在長春跟南京, 出了問題的輪胎我想也是經過檢測合格的,出了問題以后,你們就記著撇清關系了,你們大眾的錦湖是絕對沒問題的,難道景湖的廠家是單獨給大眾做的輪胎? 我希望大眾要尊重消費者的生命安全,這個輪胎確實是存在問題的,你們要做的是解決問題,不是逃避問題,一再推卸責任, 甚至直到事情嚴重以后才開始補救,試問,我開著這樣隨時威脅生命安全的車子。你們心安? 投訴一汽的車主,我想不是我一個,說輪胎又問題的,我想也不是我一個,但是為什么至今都沒有一個解決的方案,甚至更加猖狂。我希望315能幫助我們車主進行維權。強烈要求更換有質量問題的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