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5日,我在高朋團購網(wǎng)站,團購了一張價值68.8元的重慶雞公煲特色雙人套餐。
8月29日晚上七點多左右去貴店消費的時候,服務員告訴我現(xiàn)在他們取消團購,不再做團購的單。我就說可是訂單上面的有效期是到2013年09月22日的��!網(wǎng)站上也沒有任何提示!而且就算你們取消了團購,我是在你們取消之前就已經付款購買了,而且在有效期內來消費的,為什么不能用?然后服務員就說,沒辦法,老板是這樣決定的,反正我們現(xiàn)在是不做團購的單了,那團購你可以申請退款,你要投訴就投訴去吧!就這樣把我給打發(fā)了!!
團購本來就是有限購時間的,結束了又如何?!我在結束前付了款,而且在有效期之內去就可以消費!!憑什么不讓我用?!到現(xiàn)在為止高朋團購網(wǎng)站上面依然沒有任何這方面的信息提供的!!一句不做團購的單,就逼著那些已經購買了的消費者去退款�。√珰馊肆�!這簡直就是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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