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里程23000公里,在20000公里前出現換檔抖動,托檔,天窗自動開啟,3000公里時蝸輪漏油。在20000公里進行DSG維修,如此短的時間里DSG變速箱就出問題,并且出問題的車主不在少數,工廠不給消費者解釋問題出現的原因,認為是品質問題,維修后還不為消費者順勢延保。北美就能召回,為什么國內不可以?DSG技術的不完善,使得我們變成試驗品。花著買車的錢,受著試驗的罪,這種關系實在不對等。如果出保后,更換一個“變速箱閥體”需要2萬元,更換變速箱總成則需要7-8萬元。無形中,我們不僅為大眾提供了研發費,還不斷的支持這種不完善的技術伸向自己的荷包。要求原價退車或召回,至少延保15年(不限公里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