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12日原則通過出臺意見,采取系列措施穩定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意見,寧夏各市、縣將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抓緊編制完成2010年-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增加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實行住房保障和市場調節雙軌制,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限制。
根據寧夏實際,原則上套型建筑面積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控制在新建住房總量的20%左右,用于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套型建筑面積60-90平方米的住房控制在新建住房總量的50%左右,用于解決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套型建筑面積90-140平方米的住房控制在新建住房總量的15%左右,用于解決較高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套型建筑面積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控制在新建住房總量的15%左右,用于滿足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寧夏將實行行政劃撥供應,套型建筑面積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按照“誰出資建設,誰擁有主權”的原則,鼓勵各類工業園區和各類企業利用自有土地開發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其可享受相應的政策性住房建設政策。(記者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