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9月25日,由國家質檢總局等15部委聯合主辦的首屆“中國質量發展論壇”在北京召開。會上,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首批爭創“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名單,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東莞市名列其中。
開展“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創建活動,是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推動地方政府綜合推進質量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動員企業和廣大群眾參與質量提升的重要活動,是促進地區質量水平和城市綜合競爭力提升的重要舉措,由國家質檢總局牽頭統一組織、領導,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或質量強省(區、市)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推動。
獲得國家質檢總局批準開展爭創活動的城市,將在3個月內提出創建計劃,在24個月內完成有關創建工作后,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驗收申請。國家質檢總局將組織現場考核驗收,符合條件的經向社會公示,公開征求意見后,授予“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稱號。
對獲批為“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的,國家質檢總局將給予如下激勵政策:將示范城市內骨干企業作為中國知名品牌培育的重點對象;在示范城市內,強化對國家級“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建設;支持示范城市進一步提升服務支柱產業發展的技術檢測平臺建設;加強為示范城市內的骨干企業提供多方面的質量業務服務,對示范城市骨干企業進出口給予檢驗檢疫便利通關服務;通過嚴格執法保護示范城市的知名品牌和骨干企業,規范扶持示范城市的主導產業發展;對示范城市骨干和優秀企業提出的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承擔國際或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給予積極支持,并根據實際需要吸收為國家標準起草參與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