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無為縣政府研究通過了《無為縣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正式設立無為縣“政府質量獎”。
該獎項每年評審一次,由組建的縣政府質量獎評審專家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評選遵循高標準、嚴要求、優中選優、公開公正公平和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原則,根據國家發布的《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及實施指南確定的標準,結合無為縣實際進行。經新聞媒體公示后,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批準,對獲得政府質量獎的企業單位由縣政府頒發質量獎獎杯、證書和10萬元獎金。
根據辦法規定,無為縣政府質量獎每次評選單位不超過3家,有效期為3年,對獲得獎項滿4年的單位,在按當年評審標準進行自我評價的基礎上可重新申報。
無為縣政府質量獎的設立,將進一步引導和激勵全縣各行各業加強質量管理,追求和實現卓越經營績效,為該縣培育一批地方品牌企業,推進質量興縣在上新臺階發揮積極作用。(朱以好 王良琪)
朱以好 王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