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5日在武商量販百圣店購買一個兒童玩具,回家后安裝電池發現不能用,并且里面的說明書與外包裝的說明不一致,外包裝上寫的是適用于“3歲以上年齡”,而說明書上寫著“警告:本產品不適合8歲以下的兒童使用”。發現問題后于1月26日下午5點找到該店服務臺,要求退一賠一,由于涉及兒童安全問題,請求下架問題商品。服務臺聯系所謂的負責人,他們看了產品后,就消失不見了,等了近一個小時,才出來一個人,說他們和廠家聯系了,廠家說該產品里外說明不一致不是問題,且已在工商備案,不能滿足本人所提的要求。本人覺得店家聯合生產廠家,打著工商備案的保護傘就搞里外兩張皮的欺詐,實在囂張。基于常識,我只聽說過工商管的是企業登記注冊,沒聽說過工商還管產品包裝和文字標示之類的具體問題,所以懷疑企業只是打著工商的牌子再次欺騙消費者。于是1月26日晚在武漢市工商局的投訴網站上投訴,但至今沒有任何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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