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食品功效牟利
應構成欺詐
卓小勤教授說,從民法的角度來講,張悟本的諸如“綠豆湯能治高血壓、糖尿病和腫瘤”、“生吃長茄子能降血脂,還能治腫瘤”等養生理論已經被專家批駁沒有科學道理。他把一些普通食品或者是有一定保健作用的食品無限夸大功效,并借此牟取高額“咨詢”費用,其行為應該構成對公眾的欺詐。此外,如果張悟本沒有醫師資格,卻假借醫師名義坐堂,或者是謊稱中醫世家,讓公眾誤認為其是醫生還不去澄清,也應構成欺詐。
從公眾的角度來說,不僅可以要求退還掛號費,外地患者可以要求賠償交通、住宿費以及因此產生的誤工費等。不過,直到目前還沒有因退費產生的訴訟,很多患者自稱“不聽宣傳,看療效”,篤信張悟本。
自詡專家無人監管
暴露法律缺失
在張悟本沒有醫師資格、“高級營養師”頭銜也系杜撰,卻以專家自詡活躍在熒屏上沒人干預的背后,是我國法律制度不夠嚴格完善的深層原因。卓小勤教授說,目前有些醫院確實有營養師的崗位,但是在我國卻沒有不通過專業培訓和職業資格考核不允許從事營養師執業的嚴格法律法規規范。
醫師是經過行政許可獲得的職業,許多國家甚至將醫師的稱謂也作為法律保護的對象,任何人不得冒用,自稱醫生是違法行為。而我國法律卻沒有類似規定,只明確規定沒有取得執業證書從事診療行為是非法行醫,對冒用醫生名稱是否違法、需不需要承擔責任卻沒有限制。
“我們的監督執法應該是有防范功能的,對公民的就醫安全構成威脅就應該及時查處,不能等著出了事再來追究責任。”卓小勤教授表示,養生保健夸大宣傳的案例在我國一直沒有中斷過,我們應該反思為什么屢禁不止。一方面知識分子獨善其身的思想很嚴重,雖然明知有些理論是謬誤卻不愿意在早期及時站出來澄清。另外,我們的法律應當對非法行醫的規定更加具體些,制裁更加嚴厲些,這樣才能保護公民的就醫安全和生命健康。